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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死亡后,什么时候去进行户口注销?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3-31 12:17

亲人去世后,除了办丧事,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死者户口。

那么,我应该什么时候注销账户呢? 注销户口也需要考虑很多情况。一般而言,自然死亡或因病死亡的,户主、亲属、扶养人或邻居应在城市安葬前、农村在一月内向户籍登记机关报告。死亡登记,户口注销。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由暂住地户政机关通知常住地户政机关注销户籍。 死亡: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身份证明》办理,没收《居民身份证》。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查验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登记簿。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中死亡的,社区或村委会必须出具证明,并提供死者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根据公民近亲属申报,非正常死亡的公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要及时了解情况,督促社区常住人口为死者亲属注销户口登记。 (一)公民因杀人、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根据死者家属或者发现人的声明和《法医证明》 》或者死亡地公安机关的其他有关证明,核实无误后,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二)公民在迁徙途中死亡,单独迁徙的,由死亡地户政机关在迁徙证件上注明死亡,并将迁徙证件送交所在地户政登记机关迁移。当地户政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全家迁移的,应当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原因、死亡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政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但不登记在户口本、户口本、人口信息计算机中。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四)公民被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凭人民法院的死亡判决书到公民常住地派出所办理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经确认没有死亡的,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向被宣告死亡的公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死亡判决的判决申报并申请恢复户籍。

具体如何注销,如果选择一站式殡仪服务,可以让承办人告诉您何时何地去办理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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